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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信邦智能信邦智能(SZ:301112)2025-10-27 18:49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