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2]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2] - 公司应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2] 审计与决策 -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要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工作安排[3]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4]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4] 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应签署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4] - 独立董事应按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5] 生效条件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