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阳光乳业阳光乳业(SZ:001318)2025-10-27 18:51

内幕信息界定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证券部日常管理[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并控制范围[12] 档案管理 - 公司填写知情人档案,董事会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4] - 相关主体涉重大事项需填写并送达公司[15]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需登记[15] - 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备案与报送 - 知情人5个工作日内交证券部备案[17]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3] 其他规定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年报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0]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6] - 证券部负责登记汇总并可查询买卖情况[17] - 董事等知情人配合登记备案工作[18] - 加强定期报告等期间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20] - 违规者公司保留追责和索赔权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