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阳光乳业阳光乳业(SZ:001318)2025-10-27 18:51

财务报告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涉及净资产差错,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300万元[6] - 涉及收入差错,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6] - 涉及利润差错,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200万元[6] 信息披露差错界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错误[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为重大错误[8]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不一致为重大差异[9]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12] - 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1] 其他 - 公司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16]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