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 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货币资金核算真 实、准确、完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行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其 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本公司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预算目标,负责公司的资 金筹集、调度、使用、审核等项具体工作。 对于公司的重大资金调度、使用,财务部应当根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 会的决议、决定进行调度、使用。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干预本公司资金调度、 使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统筹安排公司资 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其他任何部门一律不准办理货币资金 的收付业务。不准私设"小金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