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阳光乳业阳光乳业(SZ:001318)2025-10-27 18: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70.00万股,于2022年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6.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26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与股份 -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7710.00万股,持股比例75.00%,出资日期为2009.12.04[13] - 胡霄云认购股份1807.50万股,持股比例17.58%,出资日期为2008.12.19[13] - 舒宏清认购股份125.00万股,持股比例1.22%,出资日期为2008.12.19[13]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公司治理规则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17] - 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方式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66] - 董事会由5 - 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通知方式多样[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76] 其他制度与政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8][8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99]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99] - 董事会制定分配预案需经独立董事认可,股东会现金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0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股东会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2]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05]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9]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2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申请注销登记[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