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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特力深特力(SZ:000025)2025-10-27 19: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7] 股东会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2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将对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28]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8] 决议后续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28]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9]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3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3] - 发行外资股的上市公司,相关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