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子公司定义 - 控股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推荐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0] - 推荐监事应占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半以上[11]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2] 会议管理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14] - 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4] - 会议决议及记录等文件2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案[15]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报整改情况[21] - 控股及控制主体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披露[23] -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事件当日通报[23] - 及时提供对公司形象及股价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24] -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证券投资部[25] - 研究涉及信息披露事项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25] 报告提供 - 每季度结束后提供上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25] - 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26] 薪酬与奖惩 - 子公司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制订自身制度并考核奖惩[28] - 公司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对不能履行责任的推荐人员提处分建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