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SH:603703)2025-10-27 19:14

投资者关系工作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等六项原则[6]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及相关机构[7] 沟通方面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信息[11] - 召开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4] - 证券投资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15]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16] 信息披露 - 应严格按证券监管机构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21] 网站管理 - 应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回复问题[22] - 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内容为准,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不得冲突[22] - 应丰富更新网站内容并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24] 其他要求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咨询电话,变更需尽快公告[24] - 业绩说明会等沟通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4] - 接待投资者应做好信息隔离,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25] - 与调研机构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7]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