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