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8]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2] - 审议担保事项需特定条件同意[14] - 矛盾决议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14] 特殊情况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条件[15]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17]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再审议条件[17]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含日期、地点等内容[18]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0] 决议执行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并保密[2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21] 规则说明 - 部分表述含数规则及解释主体[21] - 规则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