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SH:603703)2025-10-27 1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4,982,120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3] 股权结构 - 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持股3016.2万股,持股比例50.27%[23] - 叶利明持股1483.8万股,持股比例23.33%[23] - 徐凤娟持股285万股,持股比例4.75%[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14,982,120股,均为普通股[2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收购股份条件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时可收购本公司股份[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1]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等[43][4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54]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