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9

制度制定 -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相关机构[10]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9][10]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0]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1] - 可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12]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3][14]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4] 职责与部门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6] - 公司指定董秘办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6] 活动规范与人员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6][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7] 信息关注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要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信息并反馈[17]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档案管理 - 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