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9:3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及诉讼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资产及股权变动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2][15][16][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16][18]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或面谈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信息报告责任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18] -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投资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总裁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上报工作[19]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