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3] - 新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章节,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 股东相关规则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0][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权利[12][13] 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40] - 董事会等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17]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董事有数量限制[24][25]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者担责[3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1][5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1] - 公司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向深交所报送并提交相关文件[51][52] 审计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33]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67][68] 信息披露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预计经营业绩亏损等情况应及时披露[50][51]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等,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披露[5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等情况[33] 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无故不出席每次扣减1000元[75][76] - 子公司交易等特定情况负有信息报告义务[85] - 本次修订多项制度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2]
能特科技(00210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