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 - 2006年12月7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 - 2010年9月13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4120263股人民币普通股[11] -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19467553股人民币普通股[11] -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47653631股人民币普通股[12]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3673158股[17] 股份比例与限制 - 林福椿获发行211930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33%[17] - 林文智获发行1267870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5.16%[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6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1] - 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1名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4] - 战略委员会由3人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5626790元[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9] 会议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51] 其他规定 - 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14]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14]
能特科技(00210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