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0027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环球印务环球印务(SZ:002799)2025-10-27 20:19

信息披露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4] - 公司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等[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37] 信息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种类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披露[18]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披露[18] - 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披露[18] 应披露交易情况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达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应披露[23]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达30万元应披露[23] - 重大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披露[25]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28]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28] 需关注与报告事项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5%以上需关注[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份额增减变化达5%以上需关注[29]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事项应及时报告[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告知公司[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4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4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4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深交所联络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39] - 经营层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40] - 子公司需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经营等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完整[41]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制订编制计划[52] - 定期报告审议稿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为正式稿[5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正式稿的信息披露工作[53] - 临时报告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审议通过后在指定媒体披露[54] 信息披露形式与渠道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8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58]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0] - 公司董事会等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61]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6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66]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67] - 制度生效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