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也可自行召集主持[16][1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7]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取消或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提案六、十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除公司特定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五分钟且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两次[28]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先后顺序由会议主持人确定[2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确定主持人[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8]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41,42] - 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需披露征集文件,持有公司股票应承诺在决议公告前不转让[43]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4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以前书面提出[4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50]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3] - 出现规定三种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55]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本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57]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信息披露内容[5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7] - 本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7]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5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
环球印务(0027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