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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莱茵生物莱茵生物(SZ:002166)2025-10-27 20:3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事务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