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交所认 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 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 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