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