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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 - 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莱茵生物莱茵生物(SZ:002166)2025-10-27 20:3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尽责问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资金往来,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发生重大金额的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以下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财 等事项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 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