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0022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均为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整改情况[8]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9]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董事会通过并股东会决议[10] - 审议年度财务报告需表决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核[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17]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召开前五天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方有效[2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4] 资料与表决 - 公司相关部门按需提供书面资料[21] - 会议对提案评议后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2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2] -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4]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