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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0022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交投生态交投生态(SZ:002200)2025-10-27 21:15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施累积投票制,投票权为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 - 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相应董事人数[9][10][11] 选票规则 - 选票数超最高限额或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该轮选票无效[9]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10] 选举结果处理 - 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及以上需第二轮选举[10]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1] - 已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及以上,会后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0][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