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公司"或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迪芯微"或"标的公司")40名股东购买英迪芯微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信邦智能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规定,就《指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 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广州信邦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 的情形 (一)承诺履行情况 关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 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