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 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 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 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