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301112)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以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 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 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按照《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标的公司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根据《战略性新 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标的公司不属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 第五条规定的行业。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在车规级数模混合芯 片领域累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成果,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 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在汽车 1 芯片领域具有国产替代领先优势,符合创业板定位。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