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600572)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10
康恩贝康恩贝(SH:600572)2025-10-28 16:2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1]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12]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 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应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董事和高管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送信息[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当日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并于2日内在上交所披露[20]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和高管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22] - 董事和高管未申报减持计划致公司无法及时披露信息应担责[23] - 董事和高管及其配偶等违规交易,董事会采取处罚措施[24] 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2] - 董事和高管买卖证券需提交问询函,董事会确认[27]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需填申报表,买卖当日向公司申报[35][36] 办法施行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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