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种业(30018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神农种业神农种业(SZ:300189)2025-10-28 16:27

股东定义与通知义务 - 控股股东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7]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通知公司[7] 股东诚信与职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要求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声明相关情况[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多项职责并在承诺书中作出承诺[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明确承诺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6]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7] - 控股股东等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22]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公司股价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采访等时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23] 公司独立性与交易原则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业务、资产完整和机构独立[12][13][16][17] - 控股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时应督促履行关联交易程序,保证资金安全[21]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以特定形式占用[13][14]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8] 股东行为规范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9] - 控股股东等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31] - 控股股东等转让公司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解决相关问题[20][21] - 控股股东等转让控制权时应协调新老股东更换和管理层过渡[22]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对公司违法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等应将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29] - 控股股东等应保护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30] 其他规定 - 共同控制公司时应书面告知实施共同控制的方式和内容[23] - 接受委托或信托拥有公司权益的应告知委托人等情况[24]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如实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等主体行为视同其行为[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行为视同其行为[26] - 本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