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3004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5] - 需经深交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合格证书[17] 禁止情形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聘任解聘 - 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有任职资格和合格证书[17]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应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18] 职责范围 - 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2]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10]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10]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10]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10] 培训与交接 - 公司应保证其任职期间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2]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签订保密协议[19] 空缺处理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人员后代行[1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