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会在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符合规定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23] 表决权与投票制度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 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 [3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通过条件分一般和特定情况[38][3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相关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47] - 会议记录与相关表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52]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5][4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当日就任[4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48]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6] - 涉及时间为2025年10月[56]
蓝海华腾(3004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