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3004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公司股票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