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