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 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