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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3015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多浦乐多浦乐(SZ:301528)2025-10-28 17:03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 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 议,当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