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多浦乐多浦乐(SZ:301528)2025-10-28 17:03

信息报告主体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超50%子公司或参股公司[2] - 持股超5%股东特定情形应向公司报告信息[5,8,11] - 各部门应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7] 报告流程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需提前报告并持续跟进[8]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秘报告并交书面文件[10] - 董秘知悉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分析判断[10] 责任与生效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有敦促内部信息收集义务[10] - 瞒报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1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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