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多浦乐多浦乐(SZ:301528)2025-10-28 17:03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重大差错认定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追责[3]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属重大差错[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属重大差错[11]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差异[11] 处理程序 - 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错误或遗漏,董事会秘书收集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追责不影响监管部门追责[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4种情形[14] -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意见并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5种[14] - 各项责任追究措施可单独或并用[1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5]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