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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30009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国联水产国联水产(SZ:300094)2025-10-28 17:03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为"《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董办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