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30009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之规定,所有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加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