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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国联水产国联水产(SZ:300094)2025-10-28 17: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