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4]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17] - 可依法征集股东权利[17] 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和薪酬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3][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6]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8]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会议资料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其他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机构报告[3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5]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6] - 董事会秘书配合履职并及时公告[39]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0] - 应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0]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