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职[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 - 专门会议召开前1日送达通知和议案[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23] 董事会委员会设置 - 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含高管,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24] 独立董事报告与资料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其他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