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浩瀚深度浩瀚深度(SH:688292)2025-10-28 17:10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6][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1] 交易金额标准 - 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16]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满足相关审议条件并提交股东会[16]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增资、减资,以公司金额为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8]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8]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管提供借款[19] - 与关联人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0] 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2] 审议要求 - 审议交易时应了解标的状况等并评估,必要时聘中介审计评估[22] - 交易涉及评估需按规定披露,增减值大应说明原因等[24] - 独立董事应对评估机构等发表明确意见[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