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002689)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远大智能远大智能(SZ:002689)2025-10-28 17:40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投资相关规定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8][9][10]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经营相关,控制与风险敞口匹配[5] - 签出期权或构成净签出期权的组合作为套期工具时,应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6] - 公司应针对期货和衍生品设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13] 报告与合同要求 - 证券投资等投资方案有重大问题时相关责任人应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等报告,董事长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4]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5] 信息披露要求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4种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18] - 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19]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应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等[1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证券投资等交易情况[20] 保密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相应处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