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虽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 组织架构 - 全资子公司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设1 - 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6] 人员任命与管理 - 全资子公司董监高由总经理提名,人力办手续或推荐文件,子公司按章程聘用[9]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由总经理等额推荐提名,人力办推荐文件,子公司按章程选举和聘用[9] - 派往子公司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半年度考核,不符要求提请更换[15] - 派往子公司人员离任需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异常追究责任[15] - 派往子公司人员调任需交接工作,子公司报任命名单至人力备案[16] - 派往子公司人员辞职提前一月书面申请,经董事会审批,未决议前正常履职[16] 重大事项决策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并事先报母公司审核[13] 财务与审计 - 子公司财务受公司垂直管理,采用统一会计政策[20]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提供担保或相互担保[20] - 子公司利润分配按程序进行并报公司批准[21] - 子公司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24]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信息及时准确报送[26] - 子公司1/3以上监事变动需及时报告公司[27] 制度建设 - 子公司建立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16]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激励约束制度并报备公司[31]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并实施奖惩[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3] - 制度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