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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3000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5-10-28 17:39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公司股份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 券账户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