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 - 内部问责制度
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控体系制度,规范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其故意、过失、不作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 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