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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30001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5-10-28 17:39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的总 经理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主任为联络人(由 联络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上报)。 报告责任人的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事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收集和管理,保证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重大信息是指 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