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 - 章程修订对照表
恒华科技恒华科技(SZ:300365)2025-10-28 17:37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100%[5] - 江春华持股比例22.00%,方文、罗新伟持股比例均为18.00%等[5]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59985.546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8] - 董事等人员特定时间离职后有不同期限股份转让限制[8][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2] - 股东对公司决议有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1]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通知股东[27] - 股东会网络投票有时间限制[27][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规定且不得变更[28]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2]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37]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参照不得担任董事情形及离职管理规定[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60][6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9] 公司运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不同时间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0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7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18]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0][121] - 公司解散应公示事由,清算组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