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华科技恒华科技(SZ:300365)2025-10-28 17: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9] - 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30] - 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4]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34]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4] 制度其他规定 - “以上”等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6]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7]